目前,除了傳統的衛生填埋和焚燒發電外,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垃圾廢棄物的技術正成為處置垃圾、“變廢為寶”的“第三路徑”。
一、清潔行動
日前,廣西華潤紅水河水泥有限公司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城鄉生活垃圾專案在南寧市賓陽縣黎塘鎮開工。專案計畫預計2015年底前投產,每年可無害化處置該縣城鄉生活垃圾約10萬噸。
除了傳統的衛生填埋和焚燒發電外,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垃圾廢棄物的技術正成為處置垃圾、“變廢為寶”的“第三路徑”。但據瞭解,該技術路線真正鋪開還需至少兩個問題得到解決:一是協同處置沒有像垃圾發電那樣的補貼;二是因我國垃圾回收沒有徹底執行“誰產生誰付費”的原則,所以處理廠難以獲得穩定的低成本的固廢垃圾。
二、可作為垃圾發電的有益補充
水泥窯協同處置廢棄物的適用範圍很廣,全社會可以用作替代燃料的廢棄物種類繁多,生活垃圾只是其中最低質的一種。“除了生活垃圾,工業廢棄物、危險廢棄物污泥都可以作為水泥窯協同處置的對象。”中國水泥協會副會長曾學敏對記者表示。
曾學敏透露,與傳統填埋、堆肥、焚燒手段相比,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技術無需佔用大量的土地資源,並將大幅降低對水源、土壤、空氣的污染;與新興的垃圾焚燒發電相比,水泥窯協同處置方式節省投資,由於水泥窯的固有特點,還會減少底渣、二次污染的風險。相關專業人士認為,水泥窯具有天然的高溫穩定環境,從1100℃~2000℃的高溫,可以徹底消滅有毒有害的有機組分。其他有毒氣體在燃燒過程中產生氧化鈣。而重金屬通過物理封固、替代、吸附等作用,垃圾焚燒後的灰渣成為水泥熟料的一部分。以中材溧陽水泥已投產的5000t/d水泥熟料日處理量500噸垃圾計算,每年可實現節標煤約2.5萬噸。
德國和北歐經驗表明,水泥窯替代燃料中,製成衍生替代燃料(RDF)的垃圾約占10%,其所處置的垃圾總量約為全國垃圾總量的10%~15%。而目前我國水泥窯協同處置垃圾僅為1.2%,即便達到前者水準依然也是一種補充,並不會影響到垃圾發電的正常發展。
“目前在國內,水泥行業有1700多條新型幹法生產線,其中在中心城市周邊的就有600多條。如果這些生產線可進行協同處置,那麼就不需要再建更多垃圾焚燒廠,從而節省建設投資。”水泥節能環保國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天津水泥工業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副總工程師胡芝娟對記者表示。
然而,有數據顯示,一些發達國家水泥窯處理垃圾的比例約占垃圾總量的10%~15%,而目前我國水泥窯協同處置垃圾僅為1.2%。
呂桂新表示:“近年來,我國水泥生產每年消納固體廢棄物6億噸以上,為發展迴圈經濟做出了重大貢獻。但是我國水泥工業協同處置固體廢棄物總體上還處於起步階段,與國際先進水準差距較大。”
三、以保證水泥品質為基本前提
曾學敏透露,截至2014年5月底,中國水泥協會已經完成了5項國標、一項國標報批稿(2014)、一項部標HJ515-2009,另有4項水泥行業的內部標準。
“這些標準和規範,基本上覆蓋了水泥窯協同處置廢棄物有關環境安全、排放標準、水泥品質標準、設計技術規範,和固廢取樣以及性能特性檢測試驗方法等各方面,內容比較齊全完善,技術水準較高,指導性較強,且便於實施和監管。應該說這些標準規範已經足以滿足生產和監控之需。”他認為。
另外,專家也指出,在海螺、金隅、中材溧陽、華新等採用協同處置的大型水泥廠的生產台賬與水泥品質檢測記錄報表中,也從未發現過有水泥品質下降甚至波動的記載,出廠水泥始終保持國內一流水準。
大連市環境科學研究院,對大連市4家燒廢棄物的水泥廠生產的水泥品質進行系統對比,檢測結果證明,水泥窯協同處置廢棄物對水泥品質沒有影響。企業收支難達平衡胡芝娟透露,水泥窯協同處置對水泥企業來說,需要新增運行的成本。“水泥企業的確需要履行社會和環保責任,但也不能完全忽視經濟效益。九游会J9·(china)中国官方网站-真人游戏第一品牌算過一筆賬,如協同處置1噸生活垃圾,成本大概在135元左右。然而水泥窯對於生活垃圾的垃圾收運處置費完全不能覆蓋這一成本。“很難達到收支平衡,大多時候處於虧損狀態,這也是影響協同處置技術推廣的一個原因。”
“很多時候,跨區域處置也增加了水泥窯協同處置的成本。比如一個地區有很多廢棄物,但是該區域沒有水泥廠,那麼就需要把垃圾運送到最近的水泥廠去進行處置。這樣一方面,跨區域聯動是一個問題,同時也無形中增加了成本。”胡芝娟表示。
“在垃圾焚燒發電上,國家規定每噸生活垃圾折算上網電量暫定為280千瓦時,執行全國統一的每千瓦時0.65元上網電價,遠高於火電上網電價。目前水泥窯協同處理垃圾方式與垃圾焚燒發電企業的補貼方式很不對等。水泥窯協同處置垃圾的不但沒有發電補貼,而且地方政府補貼的垃圾處理費用也常常低於垃圾焚燒發電企業。”中國水泥協會技術中心副主任、環資會副秘書長範永斌算了“一筆賬”。
而在水泥窯處置污泥方面,北京金隅紅樹林環保技術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詹永利此前曾坦言,水泥窯協同處置污泥專案的生產成本和折舊成本非常高,包括生產成本、電能消耗、冷卻費用、熱能損失費用、藥劑成本、人工成本、運輸費用、日常檢修維護費、固定資產折舊、管理費等16項。尤其是處理含水80%以上的濕污泥,更使得熱耗加大,給企業帶來明顯成本壓力。“生產水泥的利潤率是16%,做水泥窯處置污泥專案的利潤率僅僅只有4%,做污泥處理的社會效益遠大於經濟效益。”詹永利透露。
另外胡芝娟也建議,在協同處置過程中,建議政府相關部門補充國家現有的財稅優惠政策,例如水泥企業採用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或污泥年實際處理量達3萬噸以上的相應水泥生產線生產的熟料產品,列入允許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的優惠目錄。
四、有效獲取垃圾尚待解決
2013年,國務院印發的《關於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中明確提出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廢棄物作為當前水泥行業化解產能過剩的一條重要政策。
在胡芝娟看來,政策的落實還需要對相關制度加以設計完善。她指出,由於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廢棄物涉及多個政府部門和相關產業,因此在政策層面需要頂層設計,建立完善鼓勵政策體系。在法律層面需要與時俱進,及時制定和修訂完善相關法規,保障協同處置廢棄物產業的健康發展。在工作體系和協調機制方面需要中央多部門之間的協同。
胡芝娟也透露,國外關於水泥窯協同處置的政策法規體系相較於國內比較完備。“特別是在水泥窯在廢棄物獲得管道方面,有一套非常正規的管道和機制,並且在收費機制方面,基本也執行"誰產生誰付費"的原則。這就保證了水泥企業進行協同處置是有效益的。這些都依賴於國家頂層設計的建立。”
“現在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廢棄物面臨的主要問題是制度設計問題。政府該投入多少資金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廢棄物?在廢棄物的收集、運輸、處置過程中的制度設計還不清楚。”胡芝娟表示。
資訊來源:水泥商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