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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调查:水泥窑,担当城市“净化器”
发布时间:2015-05-29 来源:j9九游会

    近日,工信部、住建部、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试点工作的通知》,以试点推动化解水泥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实现水泥行业转型升级,促进行业绿色发展。但对于不了解水泥生产的民众而言,水泥窑如何处置生活垃圾,优势何在?是否存在老百姓关注的二噁英、重金属排放问题?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前景如何,又面临哪些现实困难?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相关调研——

优势:将垃圾“吃干榨尽”、二次污染少

    “垃圾围城”困扰着许多城市,为寻求破解之道,“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试点”被正式提上日程。而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在国外已经成熟应用达40余年,成为发达国家处理生活垃圾的主要方式之一。

    水泥窑到底如何处置生活垃圾呢?简单来说,主要是利用水泥窑1400—1700℃的高温,将生活垃圾充分燃烧,垃圾得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处置,垃圾燃烧后的剩余物质成为水泥熟料的组成部分。“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真正做到将生活垃圾‘吃干榨尽’,而且没有带来二次污染,也不会影响水泥系统的运行及水泥产品的质量。”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肇嘉说。

    “生活垃圾不是直接进入水泥窑,而是先投入气化炉负压燃烧,生成的高温烟气(800-900℃)全部进入分解炉(连通水泥窑)。由于水泥窑是碱性环境,垃圾焚烧产生的酸性气体,如二氧化硫(SO2)、氯化氢(HCL)、氟化氢(HF)会被大量的吸收,尾气的酸性气体浓度大大减少。同时,垃圾燃烧产生的热量得到了有效利用,还能替代一部分燃煤。”位于北京市房山区的金隅前景水泥厂经理冯志宏介绍称,该厂的生活垃圾处置线是一条中试线,采用的是生活垃圾预气化入窑的方式。在国内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试点的工艺中,还有预焚烧入窑、预发酵入窑和RDF(垃圾衍生燃料)入窑等。

    垃圾焚烧被认为是垃圾处理的有效方式,但普通民众心有余悸,尤其是二噁英的排放问题成为关注焦点,而这也是垃圾焚烧产生的二次污染中主要危害之一。

    “在300℃至600℃环境中,垃圾燃烧不充分会产生二噁英,但水泥窑温度高达1400℃至1700℃,垃圾燃烧充分,基本上不产生二噁英。”中国水泥协会高级顾问高长明进一步指出,挪威科学与工业研究基金会也曾做过一项《有关水泥工业POPs的监测综合报告》,报告结论显示:水泥窑协同烧可燃废弃物时,极少或不会产生二噁英/呋喃,其废气中的二噁英/呋喃的排放远低于欧盟2000/76/EC指令规定的<0.1ngTEQ/Nm3标准,绝大多数为<0.02ngTEQ/Nm3。废弃物中可能带入水泥窑系统中的二噁英等,在水泥熟料煅烧过程中99.9%都被高温分解,焚毁去除。该报告得到了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认同。

    此外,垃圾焚烧产生的重金属排放问题,也是公众关心的问题。《有关水泥工业POPs的监测综合报告》结论认为,“废弃物中可能带入水泥窑系统中的各种重金属,95%以上均被固化在熟料矿物的晶体结构中或水泥水化产物中,形成不溶解的矿物质,其在水泥砂浆或混凝土结构中的浸析率均<1.0%,可以保障环境安全。”

    “水泥窑其实是处理二噁英和重金属的重要手段。”北京琉璃河水泥厂环保工程师张国亮介绍称,该厂拥有国内首条生活垃圾飞灰工业化处置示范线。通过水泥窑特有的高温煅烧特性,可有效处置垃圾焚烧厂所排放的飞灰(危险废物),飞灰中的二噁英完全分解,重金属也被有效固化在水泥熟料的矿物晶格中。目前,该厂日处理飞灰100吨左右,能完全消纳北京市垃圾焚烧发电厂的飞灰。

前景:中小城市垃圾处置的有效手段

    根据环境保护部今年3月份发布的《2014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显示:我国大、中城市生活垃圾产生总量为 16148.81万吨,处置量为15730.65万吨,处置率为97.41%。大中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置率很高。

    相比之下,中小城市垃圾处置主要采用市郊露天堆放或简单填埋,而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处理问题更为突出,大部分农村地区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几乎处于空白,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机制不健全。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能填补中小城市和农村地区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置的‘空白’,在中小城市发展前景更为广阔。”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工业环境保护设计研究所所长屈志云表示,大城市生活垃圾处置已经形成了完善的体系,像北京、上海等地,每天的垃圾产出量达1.5万吨以上,当地仅有的几家水泥厂也难以满足日常生活垃圾的处理需求。

    但对于中小城市而言,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的意义更加凸显。例如,按人均每天产生1公斤生活垃圾计算,人口规模在50万以下的小城市,每天大约产生500吨生活垃圾。按一个水泥厂拥有2条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计算,在不影响水泥产品质量和增加烟气排放的前提下,业内认为生活垃圾添加量不应超过10%的比例,那么该水泥厂一天可以处理生活垃圾为500吨左右,可以满足小城市垃圾处理的需求量。

    “一个有20多万人口的小城市,一天产生200吨左右生活垃圾,一个水泥厂就能完全消纳。这既避免了垃圾焚烧、填埋带来的二次污染问题,也能节约宝贵的土地资源。”屈志云说。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还需要考虑垃圾的运输成本问题。按1吨生活垃圾每公里运费2元计算,超出50公里后,垃圾运输成本明显增加,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就会“不划算”。屈志云建议,水泥窑处置生活垃圾应主要覆盖水泥厂周边50公里以内的城乡生活垃圾,但农村地区垃圾收集、转运工作是“瓶颈”,需要政府部门统筹安排。

    不过,大城市水泥厂仍然有存在的必要性。因为水泥窑在处理工业危险废物、城市污泥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以北京为例,金隅集团所属的三家水泥厂就承担着北京市工业危险废物、垃圾焚烧厂的飞灰和城市污泥的处理。”王肇嘉说。

难点:受质疑、“吃不饱”、补贴少

    尽管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拥有诸多优势,但仍然遭受到质疑。在当前全国水泥产能严重过剩,雾霾治理形势严峻的大背景下,有人认为,水泥厂想借协同处置生活垃圾之名,摆脱被关停淘汰的命运。对此,水泥企业和行业专家并不认同。

    王肇嘉表示,在人们传统印象中,水泥厂是“高污染、高耗能”企业。但水泥行业发展到今天,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90%以上的水泥生产线均采用世界先进水平的悬浮预热窑外分解工艺,能耗、排放等指标已达到或超过发达国家的相关标准。同时,水泥企业也在积极谋求转型发展,希望通过绿色发展、科技创新、发展循环经济,为生活垃圾的处置作出贡献。“水泥厂要做‘城市的净化器’和‘政府的好帮手’。”王肇嘉说。

    高长明认为,全国2000多家水泥生产企业,但真正有实力做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的,基本上是排名前10位的企业。那些生产工艺落后、排放不达标的企业,也无暇顾及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更没有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的能力。“化解水泥产能过剩不是把优秀的企业关停了,而是要把落后的企业淘汰。”高长明说。

    但最让水泥企业头疼的是,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面临“吃不饱”的问题,同时,政府的补贴机制尚未建立,多数企业“赔本赚吆喝”。相比垃圾焚烧发电等企业受到的支持与补贴,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的企业大多只能获得每吨50元至70元的生活垃圾处置费用,很难弥补企业的投资与运行成本。

    专家建议,针对水泥窑“吃不饱”的问题,国家应加大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投入,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列入新农村建设重要内容加以规划,明确各级政府主导作用和引入有效市场机制,建立必要的垃圾收费制度,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可持续发展。

    对于补贴少的问题,应完善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和财税扶持政策。建议国家给予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建设、运营财政补贴,减免税赋,与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平等对待,对技术成熟、效果突出的重点企业重点扶持,如在重点工程招标和采购中,优先选择处废单位产品等,提高企业参与城市环境卫生治理的积极性,实现企业和社会“双赢”。

(专家连线)推动水泥工业协同处置工作发展

蒋明麟 国务院参事,原国家建材局副局长

    近10年,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和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城市垃圾、城市污泥及危险废弃物的发生量逐步增多,对人类居住环境和健康的影响日益明显。

    我国水泥工业积极参与对城乡废弃物的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工作。据统计,到2013年底水泥窑“协同处置”生产线已投产运行约30余条生产线,年处理废弃物246万吨。其中,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投运12条线,年消纳处理生活垃圾约180万吨;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投运9条线,年消纳处置污泥约54万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投运13条线,年消纳处置危险废物约12万吨。这对于资源循环再利用、加强环境保护和使水泥工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真正发挥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垃圾的优势,继而带动水泥工业绿色转型升级,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关键在于3个层面的改革与创新:一是做好顶层设计,确保政策落实;二是突破体制障碍,变革运转机制;三是承担社会责任,企业科技攻关。

    在国家顶层设计层面,要加强制度创新、推进法治化建设。建议国家“十三五”规划把水泥窑“协同处置”作为水泥工业节能减排的重点推广方向,促进“两型”社会建设。明确全国600个大中型城市周边的有条件的新型干法水泥厂要利用水泥“协同处置”技术承担城市生活垃圾处置任务,逐步禁止未加处置的填埋和摒弃落后传统的焚烧炉处置形式。同时,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泥等废弃物管理的法规建设,配套建立完善的城市垃圾收集、垃圾预处理系统。

    在部门政策层面,要加快支持政策制定和落地、强化治理能力。国家有关部门应给予水泥“协同处置”技术改造工程建设资金补助;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设立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污泥、城市生活垃圾的专项资金;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对于水泥企业的“协同处置”,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处置费用,才能使这项事业可持续地进行。

    此外,还从生活垃圾产生源头抓起,采取必要措施鼓励公众对生活垃圾树立“分类收集、有偿处置”的理念,并促进政府做好落实工作。政府要逐步合理调整公众生活垃圾处置费用。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公众参与”的指导思想,使水泥“协同处置”这样一项节能环保的措施能够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

                                                                信息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