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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委近日发布的《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全国污水收集效能显著提升,县城及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水环境敏感地区污水处理基本实现提标升级;全国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京津冀地区达到35%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畜禽粪污和渔业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污水资源化利用政策体系和市场机制基本建立。到2035年,形成系统、安全、环保、经济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格局。
投顾点评
污水资源化利用是指污水经无害化处理达到特定水质标准,作为再生水替代常规水资源,用于工业生产、市政杂用、居民生活、生态补水、农业灌溉、回灌地下水等,以及从污水中提取其他资源和能源,对优化供水结构、增加水资源供给、缓解供需矛盾和减少水污染、保障水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我国城镇再生水利用量94.02亿立方米,全国污水再生利用率为15.98%,还有很多地区仍未启动再生水利用。
“十三五”期间,规划纲要确定的生态环境保护9项约束性指标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已经全面超额完成,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取得显著成效。在“十四五”期间,持续推动全社会绿色低碳转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将成为重要的政策发力点。
投资机会
《指导意见》明确,加大中央财政资金对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投入力度,并提出推动将污水资源化关键技术攻关纳入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十四五”生态环境科技创新专项规划,部署相关重点专项开展污水资源化科技创新,行业内具有技术优势的上市公司有望充分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