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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河北省危险废物产生情况
2019年河北省危险废物官方数据预估在280-310万吨,其中:唐山预计120-150万吨、廊坊80.4万吨、邯郸30-35万吨、邢台5-10万吨、石家庄15.6万吨、沧州10万吨、衡水7-10万吨。
100-130万吨HW11(炼焦行业,煤焦油残渣)。
140-180万吨HW34(钢压延加工、金属制品)。
2-5万吨HW02(医药行业,石家庄)
实际产废量将介于350-400万吨。
二、河北省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情况
河北省现有66家危险废物经营企业,核准规模达到了268.87万吨/年,较2019年增加了27.2万吨/年。
废矿物油利用处置核准规模64.59万吨/年,主要分布在唐山、沧州、石家庄等地,其中废油利用63.59万吨/年(主要是制备基础油、燃料油)、含油污泥处置1万吨/年;
金属资源化核准规模63.48万吨/年,主要是含铅金属利用44.83万吨/年(安新县)、催化剂提取稀贵金属12.78万吨/年(河北欣芮10.6万吨/年,石化催化剂);
焚烧项目核准规模42.3万吨/年;
废酸碱利用处置核准规模27.9万吨/年,其中废碱处置利用规模3.3万吨/年(石油炼制过程产生的废碱液和碱渣)、废酸处置利用规模24万吨/年(主要是钢铁清洗废酸314-001-34);
焦油利用核准规模19万吨/年,其中煤制油行业产生的固体残渣(900-013-11)利用规模17万吨/年;
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规模16.1万吨/年;
填埋项目核准规模8.35万吨/年。
三、河北省危险废物市场
综合焚烧项目核准规模2021年内将达到57万吨/年(较2019年增加20万吨/年),未来石家庄东部区域、唐山焚烧产能严重过剩,经营企业更多期望从北京、天津转入危废;同时京津冀大气污染治理也将限制焚烧产能释放;
填埋项目核准规模预计2021年内将超过20万吨/年(较2019年增加12万吨/年),主要分布在沧州(8万吨/年)、唐山(6.34万吨/年)、邯郸(6万吨/年);
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规模预计2021年内将增长到32万吨/年,其中冀东金隅旗下项目核准规模将超过17万吨/年;
河北省主要危险废物种类炼焦行业产生的煤焦油残渣(HW11),钢压延加工、金属制品行业产生的废酸,预计产生量超过200万吨,企业自处置利用为主,部分转移到第三方企业处置,但是省内处置利用煤焦油残渣、废酸规模较小;
废矿物油资源化项目、含铅金属资源化项目主要利用社会源产生的废机油润滑油、港口废油、废铅酸电池,辐射京津冀地区,现在面临严监管,小企业将面临淘汰。